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
后勤管理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、以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履行全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,履行管理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职能,做好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。确保后勤工作为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职能部门。其职责为:
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高校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,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和对后勤工作的要求、工作部署,负责起草制定全院后勤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,制订后勤集团人事、工资、社会保障和福利等规定。妥善解决后勤集团的人员待聘和劳动关系问题,积极实施后勤人力资源综合开发;搞好队伍建设,加强对职工的管理、教育和考核,制定集团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;做好外聘员工的管理、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集团员工的思想素质、业务素质,做到安全生产和运行,防止各种事故发生。
三、根据有关住房政策和学校房源情况,提出成批住房分配、调整的初步方案,报学校批准后执行;负责学校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工作;做好教职工房改政策的宣传、咨询及住房申请材料的收集工作。
四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需要,负责后勤服务与经营项目的制定、组织实施工作;负责学校服务市场与经营市场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,代表学校监督经营方履行合同、协议的情况。
五、负责学校卫生、绿化、食堂等服务保障工作管理,协调处理后勤管理处各服务职能部门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,保证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实施。
六、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,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各项经费的控制和使用,确保后勤集团的资金安全。
七、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工作及饮食卫生安全管理,指导后勤集团标准化学生食堂的创建和申报工作。
八、参与制定学校校园美化、绿化的年度计划,履行绿化委员会、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。
九、负责学校的水、电管理和膳食管理工作,以及卫生防疫监督、环境卫生与绿化、学生宿舍的调配与管理、学校物业管理与公共设施维修、学校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与当地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协调,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。
十一、制定学校交通车管理方案,负责交通车调度和运行工作、保障交通安全。
十二、负责校办产业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类校办产业的管理和处置工作,及时收缴房租、水电费、采暖费、卫生费等各种费用,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收缴情况,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,认真管理好现金和发票,做好安全防盗工作。搞好创收工作
十三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