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学院党宣发[2013]14号
各系、各职能部门:
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大学生品学兼优、自强不息、争先创优的先进事迹,起到树立典型,发挥榜样的作用,增强全校学生的自豪感和自信心。现面向全校征集优秀学生个人及先进集体的典型事迹材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1、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表现突出的学生;
2、求学深造或就业创业非常突出的学生;
3、获得市级以上学科竞赛、创新、创业大赛获得者个人或团队;
4、获得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,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,校级以上优秀团员、团干部等荣誉获得者;
5、受过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、优秀团队等;
6、其他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个人或集体。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1、优秀学生个人风采材料由个人准备材料,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报送。
2、优秀学生个人风采材料内容及要求:
(1)个人照片。生活电子照片1张(JPG 格式),照片最好能展现学生日常工作状态,尽量避免证件照,随文稿单独以附件形式发送。
(2)个人的格言。提供个人格言1句(人生格言、励志格言均可,考研心得,创业心得等,自创、引用均可)。
(3)个人事迹材料1份(300字以内),书写格式一律采用第三人称。个人事迹应真实突出,主题积极向上,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;文笔流畅,生动描述个人在学习成长、学习过程中的亲身经历、感人事迹、生活故事、心灵感悟,具有一定的情感和思想深度。
事迹材料的撰写内容应包括姓名、政治面貌、系别、专业、考取的院校及专业、担任职务、所获奖学金、获得荣誉等内容。
3、先进集体的典型事迹材料由班主任准备材料,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报送。
4、先进集体或团队风采材料内容及要求:
(1)先进集体或团队事迹材料1份(300字以内),书写格式一律采用第三人称。包括先进集体或团队基本情况、参加的竞赛或活动获得的主要荣誉等。
(2)先进集体或团队照片。提供反映集体或团队风采的电子照片1张(JPG 格式),加上图片说明,随文稿单独以附件形式发送。
请各系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可根据征集对象范围梳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名单,坚持优中选优原则,通知并指导相关学生按要求积极准备材料,并于6月20日前用电子版报党委宣传部。宣传部将对征集到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整理,利用学校网站(风采展示栏目)进行宣传教育活动。
宣传部邮箱:asxyxcb@163.com。
联系人:陈碧妹
联系电话:0853—2214244
2013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