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学院:
各地大学生遭受网络信息诈骗的案件时见报道,我校也有发生。为增强学生防诈骗、防陷阱的意识和能力,现就做好防范网络信息诈骗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生防诈骗防陷阱意识能力的意义。
遭受诈骗或遭遇消费陷阱,往往使学生承受经济损失、加重学生家庭经济负担,影响学生学习状态、心理健康、学校的声誉、社会的稳定。要通过切实加强教育工作,帮助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克服贪便宜、挣快钱的侥幸心理,提高识别诈骗陷阱的能力,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、个人名誉和其他合法权益。
二、要切实帮助学生增强识别诈骗陷阱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。
要引导学生尽快适应环境,学会辨别真伪和自我保护。提醒学生多学习、多了解、多掌握法律和防范知识;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、不谋取快利。要提高警惕性,不能轻信花言巧语、对他人提供的有诈骗嫌疑或陷阱色彩的网络信息要认真辨别、多方求证;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不把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,以免不法之徒借以行骗;不用不规范、非正规、不正当的手段或途径打工或择业;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,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、大胆揭发,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。要使学生认识到,不可轻信陌生人,遇事遇人应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应对。不论犯罪分子的行骗手段有多么新颖,制造的假象有多么复杂多变,其基本上都是抓住人心理上的某种弱点,或以利相诱,只有多问几个为什么,就会发现其中的漏洞。
三、要深入学生、利用案例开展防诈骗防陷阱宣传教育工作。
网络诈骗主要有五种形式:一是钓鱼网站诈骗。在进行网购或求职等时网页可能存在或出现钓鱼网站链接,受害者点击链接后泄露自己的帐号、密码等信息或者购物款被直接转至嫌疑人账户。二是预付费用诈骗。行骗者冒充淘宝、支付宝等网站客服以退款为由实施诈骗,谎称由于网站或支付宝升级,付款没有成功,受害者银行卡被冻结,骗取受害者信任和必要信息后,以在网络上操作退款为由,转走受害人账户内资金。三是货到付款诈骗。受害者购买物品后,行骗者打电话谎称货物已到达受害者所留地址附近,诱骗受害人先付款再收货,受害者付完货款后,卖家和货物却全都“消失”。四是求职就业诈骗。行骗者在网上(或QQ)发布求职(兼职)信息,让受害者填写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,之后让受害者发送验证码,进而从受害者的银行卡中转走钱款。五是分期付款诈骗。犯罪分子利用一些购物网站存在的漏洞和购物者急切的消费需求,以“提供无担保、低息贷款”或“无期贷款”为诱饵,提供分期付款购买高档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和其他较贵重物项的信息,依靠精心设计的合同漏洞或者明显过高的违约责任,步步下套,通过高额罚息等形式骗取钱财。各学院要通过一般性警示和案例性信息,向学生介绍各类面对面、电话、短信、网络等诈骗防范攻略,随时对学生提供各种识骗防骗和善后应对帮助,探索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。
四、其他
此件传达至各班。各班的传达学习情况应记入班级活动记录册。
特此通知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