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、处、室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清明放假通知的安排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2013年清明节4月4日(星期四)、4月5日(星期五)、4月6日(星期六)放假公休,共三天。4月7日(星期天)正常上班、上课,4月7日上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系及学生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。各系、部、处、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。未经正常审批,严禁动用办公车辆。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、学生班主任、辅导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、文明、和谐的节假日。
学院党政办:3413582
学院保卫处:2214627
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